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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會是一個什麼組織

  工會其實功能很多:職工文體活動、維權、幫扶、技術比武、工資集體協商等等,當然按照規定的福利發放也是工會職責。

  1、工會經費不足。基層工會的經費來源主要有四種:一是會員費,只收取基本工資的5‰,一般一個工會勞保人就幾十塊錢一年,這部分是職工自己掏腰包拿出來的,可以用來看看電影什麼的。當然也有工會根本就沒收這部分錢。二是撥繳經費,按照企業工資總額(包括加班費、績效獎勵等等所有亂七八糟的錢)的2%,但是其中40%交給所屬總工會,60%給企業。這部分錢是企業出的,而且理論上屬於強制性的。所以某些地方為了保障基層工會拿到這60%經費,會全額征收2%的總額,然後返還企業工會60%。三是行政補助經費,這部分不是強制性的,是工會在經費不足的情況,可以專項申請企業給予補助,當然很少有企業會補助,尤其是私企。四是上級補助,就是所屬的地方總工會給予補助,但是一般都是專項用於某項工作的,不是拿給基層工會隨意開支的,而且這種經費不可能全覆蓋,一個地方有多少職工,一個人100塊錢對總工會而言都是極大的負擔。

  所以說,基本上一個企業工會最主要的就是工資總額2%的60%這個撥繳經費,但是其實分攤到每個職工頭上,這部分也差不多就幾百,甚至連發放福利都不一定夠,還不要說搞別的事情。

  2、企業意識不足。你說工會對企業有沒有幫助?其實是有的。這個就好像一個企業做好企業文化,加強心理疏導,你說有沒有用?有用。但工會健保是這些大概屬於看不到,也沒有直接經濟效益的工作。但是我覺得,既然工會撥繳經費是強制性的,也強制建立工會,有這個機構,其實企業就應該用起來,發揮它的作用。確實有企業把工會的作用發揮得比較充分,而且還真就有私企這麼干,這樣做了之後對企業的凝聚力其實是有好處的。但是大多數私企是不會在乎這個的,你不想干是麼?不想干你就滾蛋,反正我能招人。

  3、總工會工作宣傳不夠。你們知道五一勞動獎章、勞模評選是總工會的事情麼?你們知道會員在遭遇重大困難的時候可以通過企業工會向地方總工會申請幫扶麼?很多時候總工會其實做了很多事情,但是就是沒人知道。包括總工會建立了困難會員檔案,每年都會發放幫扶金,而且這塊兒占到工會支出的很大部分,包括困難家庭子女讀書也有幫扶,包括你們有時候看到公共場所有哺乳房間,有可能都是工會做的。但是比如困難職工,他們也許在很多部門都有不同的幫扶項目,每年領幫扶金都會領好幾次,領完或許他們根本不知道這筆錢是工會給的。所以到最後,工會變成一個完全沒有存在感的機構。

  4、工會沒有強制性的執法權。這條是經評論區朋友提醒想起來的。比如企業拖欠工資,工會大多只能采取幫助職工聘請律師職業工會,或者居中協調,並不能強制企業拿錢出來。而且這中間存在一個悖論,和環保部門類似的一個悖論,就是:你是為了企業好,還是想搞垮企業?這兩年實體經濟發展舉步維艱,拖欠工資時有發生,你就算有強制權,企業發不起工資你能怎麼辦?你還是只有理解企業,督促企業,對吧?久而久之就變成一個並不能起到實際作用的機構,又沒有強制權,又不能光護職工不顧企業。

  5、工會本身工作開展的思路問題。這個問題應該主要出在地方總工會身上。有時候總工會的工作完全變成自娛自樂式的形像工程,不是做給職工會員的,而是給地方黨委政府看的。所以你會發現工會內部工作人員忙成狗,但是外面沒人知道工會在干嘛,反而給人一種光是在收工會經費但是沒有看到工會在干事情的印像。但是據我觀察,發達地方其實在這方面已經改觀了很多,很多工作都落到實處,盡可能讓職工會員得到真正的實惠。尤其是15年之後,工會地位上升了很多,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大。

  所以,工會確實現在存在很多毛病,但是有客觀的、也有主觀的。工會工作和一般的政府機構的工作其實一樣,有人好好干、思路對頭就做得好,不對頭,搞政績工程就被人罵。但是工會工作也有它的特殊性——這是一個理應扎根在基層、扎根在職工會員的工作,如果工會總是盯著老板、總是盯著黨委政府而忘掉他們的立身之本,那就會公所健保成為無源之水,就會搞成上面答主所詬病的這種毫無存在感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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